书城玄幻地狱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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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天使一族

就在生活好转的时候,一场洪水摧毁了家园,这村人流离失所,不少人都淹死了,但是值得庆幸的是一家人还在一起,躲避进了县城之中。

大灾之后必有人发大财,连年与北国大战,国库空虚,但是赈灾粮还是有的,可是官员贪污,百姓领到的那里是米,全是糠,这年头人命不如狗,难民只能挤在城里要饭了,难民太多了,谁施舍的过来呢?街头上天天都有被饿死的人扔进乱葬岗子。

“爷爷,我把剑卖掉。”张航不舍得剑,但是如今必须卖掉了,至少能让家人多活两天。典当典当,明知道是当也得上,在这就是坑人的地方。

“破剑一把,通体锈痕,剑有残缺,当银一两。”这掌柜的是真黑,可是那剑他根本就提不起来:“什么破剑这么沉。”

“掌柜的您加点吧,这可是宝剑,削金断玉。”爷爷哀求着:“这是我们一家子的活命钱。”

“外面要活命的人多的是,我们这就这规矩。”

“我看看。”

掌柜的心情好,这几天当东西的人太多了,不得不感叹上天降下了灾难,不然谁把那些好东西这么当?不过他也有烦心事,可能缺德事干多了,老婆七房,但是就剩了个傻闺女,智商低的堪比三岁孩子,不过模样不错,要说这是谁,当年顶替张航投胎的哪个有钱鬼,鬼差收了钱,但是也怕以后出问题,毕竟这灵魂轮回是有记录的,所以将她打成了白痴。

当年这鬼投胎提的条件就是,富贵人家,自己得漂亮,一辈子只有欢乐没有痛苦,那最好的自然就是白痴了。

一看这剑就知道是好剑,普通人绝对用不了,这奸商走南闯北那么多年,见过一些有法术的人兵器就是这样的,上手一提,此剑冰凉彻骨,而且根本就提不起来,太重了,当即心思急转,在看看张航那模样,虽然只有七岁,但是一看就知道将来绝对是个英俊的人物,虽然有些话不好说,可是也要讲究投资,毕竟商人有投资眼光,也得讲究策略,毕竟这个时代人讲究知恩图报。

“哥哥,哥哥。”傻闺女正撒泼呢,看到张航立刻眼亮了,抱着张航不撒手。

“俩孩子很投缘吗。”这下奸商就更下定主意了,自己这傻闺女都七岁了,基本什么话都不会说,没想到见到张航竟然说了,这自然是有原因的。

当年地府投胎的时候,这女鬼一看张航就已经触动了灵魂,即使投胎了,她那种灵魂里的疯狂依然没改,可见不光是男人好色,女人也好色:“这样吧,我家大业大,也不愁多几双筷子,我还有个房子,也是前两天刚买的,就送给你们吧。”

“老爷这我们可不敢。”爷爷赶紧说道:“我们还不起。”

这个世界没有平白无故的爱和恨,不管如何显示点好,反正自己家也没什么可图的了,大水冲毁了土地,摧毁了房子,如今活下去是最重要的,这房子别说还真不错,三间房,前面还有门脸房,这样也能做点买卖,那傻丫头抱着张航不撒手。

“放开。”张航不耐烦的说了句,这丫头真听话,立刻乖乖的松了手。

“哥哥吃。”傻丫头举着手里的糖葫芦,眼里全是怕张航生气的意思。

“波儿怎么能和大小姐这么说话?”爷爷赶紧训斥。

“烦人。”张航抗着剑。

“哥哥,我不烦,我跟着你玩。”傻丫头这辈子就今天说话多了,其实白痴这种东西是灵魂受压制,可是灵魂很神奇,她被压制的东西竟然在强烈的波动。

不管如何安置下来就好,而且这财主送来了一百两银子和过日子该用的东西,这财主可不是开明绅士,拿一百两银子出来真是比挖他祖坟都厉害,但是今天真拿出来了,一家人赶紧跪倒磕头,不然那里活的下去呢?

“赶紧起来,我看这孩子不错,投缘。”财主一脸仁慈,还请他们到最好的酒店大吃了一顿,但是这一观察,张航吃东西讲究,不是对食物讲究,而是气质用度非常人能比,这财主知道这孩子日后绝非普通人:“你多大了?”

“七岁。”

客套就是客套,但是张航真讨人喜欢,这几天饿死那么多人,但是张航这家过的不错,去那家要饭人家都给点,不然早饿死了,这就是可爱的好处。

灾难过后,家园已经没了,到处都是乱石,那表面一米多深的土都被冲走了,回去也没意义了,就在此居住了,不过这人情可欠下来了,但是欠别人钱不是件幸福的事情。

爷爷支起了铁匠铺,雇了俩伙计,打点东西好赚钱,而张航也开始了读书,毕竟这年头考状元当官高人一等,还是谋个出身的好,而张航看书快的恐怖。

先生恼怒的提着戒尺来到了张航面前:“夏敬波你站起来,你翻书这么快干什么?你爷爷打铁赚点钱供你上学容易吗?”

“先生,我看完了。”

“你背。”先生气的山羊胡子直跳:“你背不出来二十下竹板。”

“竹笋炒肉片拉。”孩子们起哄的喊着。

可是出人意料,张航背书真可以说倒背如流,他一个人的灵魂等于多少,这聪明劲没人能比,先生大感意外,就张航翻书那速度,普通人看都看不清楚,可是张航竟然过目不忘,先生大叫奇材,这就是天赋。

张航上学一年,先生就不让他来了,先生教的那些都不如他,而且先生推荐他直接进行了乡试。

“哥哥加油。”

傻丫头非跟着来,身边仆人跟着四个,而张航毫无疑问是这里最小的考生了,大家都觉得奇怪,很多人考一辈子都考不上,可是这么点的孩子竟然敢来。

可是让这些白首文人跌破了眼界的是放榜之日,夏敬波的名字高居傍首,文人们自然以为这是有人暗箱操纵,可是文章印刷成册,没有人不服的,但是有人认为是有人作弊,强烈提出要当场比文。

可是没想到当场比试之后,文人们不得不称颂奇材,字体风骨与众不同,但是处处透露着大家风度,而文章用字与意境之高让人叹服。

“哥哥吃鸡腿。”傻丫头举着鸡腿递给张航,这丫头如今根本就不回家,连睡觉都和张航一起睡,好在还小,而这宅子和那财主家的豪宅可是连在一起的,这天天是大鱼大肉,今天就更是丰盛了,庆祝张航以八岁的年龄考取了秀才。

“乖。”张航已经不那么烦这丫头了,虽然傻,但是单纯可爱:“你也吃。”

“我喜欢看哥哥吃。”

“呵呵,我们家秀娘最喜欢吃鸡腿,在家我们可是谁也吃不上的。”

秀娘的母亲简直就是以看姑爷的眼神看张航了,手不停的夹着菜。

张航饭量越来越大,一顿没四碗饭根本就吃不饱,名声大了,钱就好来赚,这润笔费就是不小的数字,尤其是第二年张航一张考卷名扬天下,竟然又夺得了省考的第一名,那篇文章简直成了范文,被众人所传诵,这下学习夏体的人就更多了,谁叫现在红呢。

天天都有文人来此论学问,可是张航对那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的兴趣在剑上,不过书还是要看的,县官也是文人出身,家内藏书不少,而且考虑到将来,所以对张航可很照顾,他那些藏书也任凭张航来看,但是交流之下,这县官知道自己之材远不如面前九岁的孩子。

“妹夫,怎么样?”财主问那县官。

“经天纬地之材。”这县官敬佩的说:“我见过很多人,但是论才华没有人比的上他。”

“哎,那我以后可怎么让他取我家秀娘呢?”财主发愁了。

“啊?”县官惊讶的说:“大哥,您别痴人说梦,就他这才华,将来至少也得娶个公主,不过不是没办法,现在把事情定下来,以后他就是想翻悔也翻悔不了。”

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张航压根不知道这事,事情就已经定下来了,这就是时代。

战争打了十年,终于结束了,不过大吴王朝战败了,割让了一省富饶之地,而且还要对这草原民族岁岁进贡,而征战者几人回,可是战争是永恒的,虽然现在结束了,但是那是草原民族要休养生息了。

打了十年,他们也没少死人,如果大吴国继续抗争,那有希望取得胜利,但是无奈国内发生了件大事,老王死,新王立,这些王子们都忙着征权呢,而前线领兵的王子自然要着急回军京城一夺天下,而且这是一个计谋。

“哎?”

张航还是那性格,喜欢骑马打猎,不过如今他这马是笨马,想找十丈红尘那样的宝马太难了,但是也能骑,张航骑着马四处逛荡,来到了常狩猎的五羊山中,如今这里就是和草原民族的交界处了,可是草原民族确没有放弃,这和约也只是骗人的,竟然趁吴兵后退发起了总攻,但是吴兵可不是白痴,在此世伏,如今正打着呢。

文人最是爱国,毕竟忠君爱国是思想的荼毒,一看这吴国的旌旗就知道那边是自己人了,吴兵虽然有计谋,但是草原人也不傻,竟然将计就计来了个反包围,就连吴之中军都被包围了,而且草原兵十万,吴兵只有六万,本来战斗力就不是一比一,如今数量上也不如,如何是这草原兵的对手?

张航骨子里好战,一看战场就觉得热血澎湃,拔出剑打马下山,简直是前世回来一样,一只笨马冲入了敌群之中,一把宝剑上下翻飞,这也就是笨马,要是十丈红尘那一脚下去全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