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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令他的心不平静的人。

残云。

酒散着酒香。

飘散到客栈外。

人未醉。

心却醉。

慢慢斟酌。

饮得。

很慢、很慢。

客栈内优雅。

客栈外。

已是肃杀。

十六位蒙着面的杀手以悄悄前进。

向一起靠近。

杀的并不是客栈内喝酒的两个人。

而是一位手臂比别人短三分的人。

江湖上都叫他余钺。

顺着杀手的目光,那是一个背对着他们的人。

顺着那李一剑二人的目光,那是一个简约、令人小觑,又不能小觑的人。

他短衫,短袖,略短的短裤,足下——布鞋。

那是极其简约、又极其不简约的布。

那是一个可以刀枪不入的布。

烟斗被他叼在口中,时不时就“吧唧”的抽着一口。

在他眼里,烟斗是个匕首,在外人眼里,那仅仅是一个漆黑如墨、巴掌大小,不起眼的烟斗。

余钺似乎没有瞧见,也没有听见。

因为他的杯里还有一口酒。

桌角上还有三个四方的铜钱。

而他做的位置极为的不好,紧靠着门,后背留给了要杀他的人。

似乎那些高手只需轻轻的出一剑,亦或是一刀,亦或是随手发出一枚镖,他就会死,轻易地死。

因为人纵是有破绽,也总是掩饰起来,而他身上确是尽数是破绽,三百六十五处毫不遮掩的破绽。

另外除此之外还有七百二十处细微的被他刻意或随意放大的破绽。

然而没有人敢妄动,因为他身上的布可以刀枪不入,他的烟斗可以瞬间刺出三百六十五剑。

这是一个可以把烟斗当剑、当刀,当匕首,当烟斗,而本身又极快的人。

在江湖上排名千名以上的人。

余钺。

轻轻的抚弄着三个四方的铜钱。

喝尽了最后一口酒。

瞬间如同鹰隼般的倒飞而出。

空中以洒出三个铜钱。

顺便那柄在他眼里俨然已是烟斗的匕首。

协同着不多不少的十二片还没燃尽的烟叶。

分毫。

以多了十六具尸体。

因为他不应该接近余钺三寸。

因为三寸内余钺已是无敌。

风呼啸一阵。

除了那十六具尸体旁不远处的那个椅子,再也空无一物。

看了看十六具尸体。

李一剑道:“他真的很快,很快。”

龙三道:“或许我们应该去寻找他。”

李一剑道:“可是我们怕是赢不了。”

龙三道:“难道你畏惧了。”

李一剑道:“我不曾畏惧,可是我的生命却仅仅有一次。”

龙三道:“可我们应该一试,刀枪不入,是他外家功夫已经练到极致。”

李一剑道:“呵呵,能做到如此,他的排名不应该在千名之上,应该在百名以上。”

龙三确是没有否认,能在数以亿计的江湖人中能排名百名以上的人,绝对不是一个庸手,更准确的说,都是一个个身怀绝技、深藏不露,除了同等人能见到外,其余人,永远瞥见的只是他们的冰山一角。

缓缓的两人确是并肩走在一起,没有人知道余钺在哪,可是注定会有知道,而且知道的人虽是不多,但是终是有人知道,因为他仅仅排名百名以上,并不是天下第一。

桌上留下了一锭银子,两人已消失不见。

对于给自己印象极深的人,总会升起挑战之心,更何况两人不是庸手,而是曾杀了无数人的高手。

人,很奇妙。

同样也不奇妙。

正如剑法一样,纵是变化莫测、扑朔迷离,确是总是有规律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