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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军种大观(1)

军种

军种是军队根据其主要武器装备的性能、作战活动领域和作战任务所区分的基本种类。世界各国的军队大多数分陆军、海军、空军三个军种,少数国家分得更细一些。俄国的军队除陆军、海军、空军之外,还有防空军、战略火箭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种有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每个军种一般都包括若干兵种和专业兵种,设有领导指挥机关、战斗和战斗支援部队、后勤保障系统、院校和科研机构,配备专用的武器装备,实行体现自身特点的战略战术、体制编制和训练、管理、供给、补充、执勤制度,具有特定的服装和标志。

陆军

陆军是主要在陆地上作战的军种。现代陆军一般是由步兵(摩托化步兵、机械化步兵)、炮兵(火箭兵、导弹兵)、装甲兵、工程兵、通信兵、防化兵、陆军防空兵、陆军航空兵、电子对抗兵等兵种组成。主要装备武器有步兵武器、坦克、装甲车、火炮和导弹等。现代化陆军合成程度较高,具有强大的火力、快速的突击力和高度的机动力。既能独立作战,又能与海军、空军合同作战。主要担负在陆地上歼灭敌人的任务。

海军

海军是以舰艇部队为主要力量,在海洋上作战的军种。由水面舰艇部队、海军航空兵、海军岸防兵、海军陆战队、潜艇部队等兵种和侦察、观通、工程、后勤、航海保障、水文、气象、防险救生、防化等专业勤务部(分)队组成。一般下辖有舰队、航空兵和海军基地。具有在水面、水下、陆地和空中立体:作战的能力,能独立在海上作战、又能协同陆、空军作战。主要任务有:协同陆、空军防御敌人从海上的侵略,保护领海主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中国人民解放军在1949年以强大的陆军为基础建立了海军,在解放沿海岛屿、保障沿海安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空军

空军是以航空兵为主要力量,在空中作战的军种。通常由各种航空兵以及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空降兵等组成。主要装备有歼击机、轰炸机、强击机、歼击轰炸机、侦察机、运输机、直升机及其他特种飞机。空军具有远程作战、高速机动和猛烈突击能力,能单独作战或协同陆、海军作战。主要任务是:担负国土防空,支援陆、海军作战,对敌后方实施空袭,进行航空侦察和空中运输等。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是1949年在强大陆军的基础上建立并在战斗中成长起来的。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出色地完成了各种任务,取得了击落敌机330架,击伤敌机95架的战绩。在解放沿海岛屿、国土防空、支援印度支那人民斗争和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屡建战功,共击落敌机99架。它还参加和进行了科研试验、空运空投、抢险救灾、飞播造林、人工降雨和专机运输等活动,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防空军

防空军是遂行防空作战任务的军种。通常由歼击航空兵、地空导弹兵、高射炮兵、雷达兵和其他专业兵组成。其使命是消灭敌空袭兵器,保障国家政治经济中心、军队集团和其他重要目标的安全。能单独或在其他军种、兵种协同下组织防空战役、实施防空作战。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0年成立防空司令部,1955年改称防空军司令部,1957年防空军与空军合并,所辖高射炮兵、雷达兵、探照灯兵等兵种属空军建制。20世纪80年代初,苏联、埃及和越南等编有防空军,罗马尼亚、波兰等编有国土防空军。苏联在国土防空部队的基础上,于1948年组建国土防空军,1981年陆军防空兵与国土防空军合并,改称防空军。编有防空集团军、军(或师)、旅(或团)等,兵力约60万人。

野战军

野战军指在全国或战略区范围执行机动作战任务的部队。亦称“野战部队”。一般担负歼敌重兵集团的主要作战任务,是作战的骨干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战争时期部队的最高一级建制单位,担负战略、战役作战任务。解放战争初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战略区组建了野战军,后逐步统编为西北、华东、东北、中原和华北等野战军。1949年初,为了向全国进军,又将西北、中原、华东和东北野战军分别改称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野战军。各野战军直属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辖若干兵团和特种兵部队。新中国成立后,野战军番号撤销。

炮兵

炮兵是以火炮、火箭炮、战术导弹为基本装备的陆军兵种。一般包括地面炮兵、高射炮兵和战术导弹部队。具有强大的火力,较远的射程,良好的射击精度和较高的机动能力,能迅速、突然、连续地对地(水)面和空中目标实施猛烈的火力突击,是合成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陆军的主要火力突击力量。有“炮兵是战争之神”的美称。目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已把高射炮兵从炮兵序列中分出,与地空导弹部队合编,成立了陆军防空兵。

步兵

步兵是陆军中徒步或搭乘车辆实施机动和作战的兵种。前者为徒步步兵,后者为摩托化步兵或机械化步兵。使用的主要武器有步枪、冲锋枪、机枪、手榴弹、火箭筒、单兵火箭、轻型火炮和轻型反坦克导弹、肩射防空导弹、装甲车和步兵战斗车等。它是陆军的主要兵种和基本力量。其行动受气象、地形的影响小,既能独立进行战斗任务,也能在其他军(兵)种协同下作战。主要担负地面作战中歼灭敌人的任务。

骑兵

骑兵指陆军中乘马执行任务的部(分)队。既能骑马作战,又可徒步作战。主要武器有步枪、马刀、轻重机枪和轻型火炮等特点是,行动快速灵便,受地形、气象的影响较小。中国自战国时代到清朝,西欧在整个中世纪,骑兵一直是地面作战的主要力量,在正面突击,迂回包围,远程奔袭,追歼残敌等行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代条件下,军队摩托化、机械化程度空前提高,骑兵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只有少数国家还保留着少量的骑兵部队,主要执行巡逻、侦察、警戒等任务。

装甲兵

装甲兵指陆军中以坦克为基本装备的战斗兵种。亦称“坦克兵”。由坦克(装甲)集团军、师、旅、团、营、连等组成。在编成上还编有装甲步兵、炮兵、反坦克导弹、防空、防化、工程及其他勤务保障部队(分队)。装甲兵具有快速的突击力、强大的火力和较好的防护力,可减轻常规武器与核武器的损伤,并能迅速利用火力突击效果实施地面突击,在合同战斗中,通常遂行机动作战任务。装甲兵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并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兵种。第二次世界大战时,装甲兵已成为陆军的一个战斗兵种,广泛使用于各种作战行动。尤其是前苏联、美国、德国、英国等,都组建了庞大的装甲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5年12月正式成立了东北坦克大队,标志着装甲兵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兵种进入了解放军的编制内。1950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正式成立,60年代起,开始装备国产各型坦克和其他装甲车辆。

工程兵

工程兵是担负军事工程保障任务的专业兵种。是军队实施工程保障的技术骨干力量。陆军工程兵一般包括工兵、舟桥、建筑、工程维护、伪装、野战给水工程等专业部(分)队。主要任务是实施工程侦察,构筑重要工事,实施破坏作业,对重要目标进行伪装,设置和排除障碍物,抢修道路、桥梁,开设渡场和构筑给水站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工程兵(曾称“工兵”),在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都组建了相应的工兵分队。解放战争末期,各野战军都组建了工兵指挥机构和独立工兵团,兵团、军、师普遍建立了工兵分队。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组建了兵种领导机关,逐步统一了全军工兵部队的编制。工程兵在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作战中,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都作出了积极贡献。世界各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进一步重视发展工程兵,不断提高其保障能力和战斗能力。

防化兵